今天的第二篇文章,有關於今天看到的新聞。有報導指歌手張敬軒,在剛過去的星期五,在有線的訪問中,使用粵語來與記者對答,事後他在自己的網誌中,表示對無線的歉意。我就此亦到了他的網誌一看,的確他寫了一篇這樣的網誌。但是我並沒有感覺到,報導所指的內訌的問題存在。據我自己的理解,只是有點不習慣的感覺,以及一種不想破壞雙方關係的想法而已。
我覺得若有部分歌手有這種內疚的感覺,也是十分正常。要知道歌手一直只是與一個電視台合作,已經是很多年的現象。因此,歌手與電視台的合作關係,在情感方面亦有密不可分的因素在內呢!多年來不可以做的事情,忽然間可以做,內心總會有點不習慣和起伏,的確沒有甚麼大不了。如果這樣就表示發生內訌的話,會否又比較誇大了這倨事情呢?
再者,歌手自己本身應該亦有自由,來選擇自己在那個平台來宣傳。若歌手本人有其他使自己更有效和更適合的方法,來為自己宣傳,又不應該以予任何說話,擾亂歌手的選擇權的。如果連歌手這些應有的選擇權都被剝奪,那麼開放其他的平台作宣傳的行動,又有甚麼意義呢?大家的目的,不是多個選擇,更多宣傳的渠道嗎?若又有別的限制的話,那不是有點可笑嗎?
我自己直到現在,還認為今次的轉變,是向著一個更好的發展方向前進。當然在轉變的過程中,大家都會有一種不習慣,甚至是不舒服的感覺出現。可是這個轉變若真的使各方面都有更好的影響,這轉變就是非常值得了。其實我認為對獨大的電視台本身,也是一種益處,因為有競爭才有進步呢,哈哈!既然各方面都得到不同程度的益處,那歌手本身又為甚麼要內疚呢?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