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被受廣泛討論的議題,就是有多少觀眾能夠免費收看,將到的2010世界盃的賽事。諸如很多報導指出,有線電視希望兩間免費電視台,能夠連同廣告客戶在有線第一台的廣告一同播出。對於這個想法,真的使我再次對有線電視非常失望。因為顯然這是一個不合理的做法,既然要收取兩家免費電視台的轉播權費用,但是又要別人把你的廣告在自己的平台播出,使別人沒有機會,收回所支付的成本,請問這道理何在呢?
可能您會認為,有線電視用高價投得世界盃轉播權,理應想辦法去收回成本。我完全同意這個觀點,但是可否使用一些合理的方法,去收回成本呢。記得零六世界盃時,為了多播廣告,在球賽的中場休息時,已沒有分析球賽了,只是草草播了上半場的入球做去廣告。對於身為收費電視的客戶,我已經對此十分厭惡。想不到今屆賽事,更是來得不合理呢!
其實我認為,收費電視不應該出價爭奪,這些四年一度的體育盛事。因為這些賽事普遍只是為期一個月的賽期,若以高價競投,其成本必定難以收回。加上這些稀有的體育盛事,可否留給市民一點免費參與的一點空間?如果最初的合約要求,是對收費電視的限制這麼多,會否亦表明有關方面亦希望能夠讓更多的觀眾,分享到體育盛事的精彩時刻。若其他的收費電視也沒有作出競投,你又可否手下留情呢?也許有部分人,會因為看過這些體育盛事後,引發了對體育節目的興趣,來申請收費電視服務,延續體育帶來的精彩。
另外,廣告客戶選擇把廣告放在哪個電視台,是他們的自由。不要因看到別人的肥利,就失去了自己的骨氣。若這個不合理的情況真的出現了,你是可以賺取短期的利潤。但同時你亦表明自己的平台,的確不是一個有效的宣傳選擇。在此我希望特區政府,能夠如其他國家一樣,立法禁止收費電視,對一些四年一度的體育盛事作出競投。來維護香港市民收看體育盛事的權利,涉及的賽事,可能只有世界盃,奧運等數個而已,相信不會太易影響商業市場的運作呢!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